某国防厂因迁厂留有划拨土地上闲置房251间,某造纸厂了解情况后,经其业务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双方达成《有偿房地产协议书》协议商定:国防厂将其闲置的251间房地产转让给造纸厂,造船厂付给国防厂1800万元。
问:(1)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原因。
(2)说明正确的转让方式。
(1)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特殊情况外,不能转让、出租和抵押。
(2)国防厂的土地属于划拨用地,如果要转让,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出具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同时,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之后方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