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近代新古典犯罪学派对早期古典犯罪学派自由意志论的修正及其犯罪对策。
(1)提出了相对自由意志论。近代新古典犯罪学派认为:人的自由意志并非是绝对相同的,个人的意志自由在某些情况下会受到限制,使个人不能完全按照自由意志行动
(2)相对自由意志论基础上的犯罪对策认为:
①提出了刑罚个别化论。相对自由意志论认为:既然人的意志的自由程度存在着差别,并不是或自由或不自由那么绝对两极化。因此,不能只把犯罪行为作为定罪最刑的唯一标准,对犯罪人适用的刑罚应当与其道义责任程度即其道德或伦理上的可责性相适应。
②提出了刑罚威慑论。该学派认为:由于犯罪人的个性特征不同,刑罚对他们有不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