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有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 (2)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 (3)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 (4)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5)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6)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此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