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口语交际目标的要义。
一、课程标准研制组专家指出:口语交际目标核心的意思是“交际”二字,即必须重视口语交际的人际交往功能。口语交际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它是二个听方与说方双向互动的过程,不是听和说的简单相加。所以双方在应对中的情感态度十分重要,表现为人际交往的文明态度和语言修养,如自信心、勇气、诚恳、尊重对方、有主见、谈吐文雅等。
第一学段就要求“有表达的自信心”,“与别人交谈,态度自然大方,有礼貌”;第二学段要求“在交谈中能认真倾听,并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人请教,就不同的意见与人商讨”。
口语交际目标第二个要义是重在实践,在交际中学会交际。《标准》中强调以贴近生活的话题或情境来展开口语交际活动,重视日常生活中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而不是传授口语交际知识。《标准》在小学阶段关于听人讲话、听故事、复述、讲述、转述等要求,初中阶段关于即席讲话和主题演讲、课堂讨论、应对能力等要求,都是重在交际过程中的实践能力培养。
交际目标的第三要义是重在参与。第一学段目标“积极参加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第三学段目标“乐于参加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第四学段“课堂内外讨论问题,能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就分别体现了这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