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安部交管局组织策划了“醉驾入刑”三年成效报道。其中新华社、人民公安报刊发《依法治国破除传统陋习——治理酒驾顽疾启示录》《酒驾之“治":法治中国之法制样本》,对三年多来酒驾治理作了系统回顾和理性观察,具有较高的专业性、权威性;人民日报刊发《党政善治、社会共治、厉行法治,社会治理创新升级》《人民时评:法制推动中国前行的力量》,从法制高度、媒体视角称赞酒驾治理为“感受法制力量的新鲜样本”。四篇文章被多家媒体转载、引用并引起广泛社会影响。公安部交管局许甘露局长特向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各级领导、广大民警和交通参与者推荐阅读,以期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进程。
酒驾、醉驾问题是长期影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顽症”,历来为社会所诟病。2011年酒驾“入刑”后,各地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当前,“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观念已深入人心。
问题:结合材料谈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答:(1)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成就,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P66)
(2)“醉驾入刑”自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正是体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醉驾入刑”提高了驾驶者的违法成本,有效震慑了醉酒驾驶者,无疑将有效治理酒驾。当然,仅仅靠法律还是不够的,要从根本上杜绝醉驾,还有待于全社会文明素质的提高。堵的同时辅之以疏,提高国民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并将打击酒驾的关口前移至家庭、单位、娱乐场所等,在全社会树立起“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思想观念,才是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