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份,李某从老家甲省A市来到乙省,租住B市区,在C市文化路科技市场从一些抱小孩的妇女处低价购买假增值税专用发票(12本300份),并印制“代办各类发票”的名片,在B市区各大酒店门口向路人散发,后通过电话联系,向有意购买假发票的人出售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李某还利用购买的假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他人虚开139份,价税合计1074万余元,虚开税款金额123万余元。案发后,税务机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若李某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该律师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A.可以同在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B.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査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C.不服一审判决,可以直接提起上诉 D.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E.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正确答案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