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试述“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中的体现。

欢迎免费使用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提升学历,成考自考报名,论文代写、论文查重请加客服微信skr-web

结合实际,试述“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中的体现。

(1)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必须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其他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就是说,三种主要国家权力的关系不是鼎立的,而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集中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受其制约,从属于它。两者之间关系不是平列的,而是决定与执行、授权与负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权力机关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其他国家机关的总体功能是为人民服务,体现为人民公仆。(2)保证国家机关之间合理分工,协调运作,依法进行权力制约。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权力机关同时也是立法机关,它在行使立法权、重大问题决定权以及执法监督权和对一府两院活动与工作监督权的同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行政权、审判权与检察权、武装力量领导权以及国家元首权都依法明确划分,使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权力,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进行工作。(3)保证立法和决策民主化和执行的集中化与分工责任制。国家机构的活动实行民主集中制,要民主,更要集中。即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法律和做出其他重要决定,是集中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体现人民民主;法律和决策的执行,必须实行政令法令的统一,必须保证行政权、司法权行使的集中统一,并实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严格的责任制,以保证行政机关顺利高效地工作,严格有效地执行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做出的决定,从而使整个国家机构做到分工负责,各行其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4)保证合理划分中央国家机构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和管理权限,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组成部分。按照这一原则,在中央国家机构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既要有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又要有适度的地方分权。在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既要保证中央权威,使政令统一和畅通,又要发挥地方的一定自主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访客
邮箱
网址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文案
  • 自动写小说
  • 马上扫码让Ai帮你完成工作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论文
  • 自动写软件
  • 我不是人,但是我比人更聪明,我是强大的Ai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