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盛京改制的内容和性质。
1875年,清朝实行盛京改制。内容有:(1)削盛京五部为兵、刑两部,专管旗地官庄行政,裁去府尹,由盛京将军兼管兵刑两部及奉天事务。(2)在地方州县官员选用上,破除满汉界限,量才录用,把办理地方案件之权归于州县,不再与城守尉等旗官会办,削减了八旗组织对地方的行政管辖权。它是东北地区行政由军事统治向民政管理转换的开始。
简述盛京改制的内容和性质。
1875年,清朝实行盛京改制。内容有:(1)削盛京五部为兵、刑两部,专管旗地官庄行政,裁去府尹,由盛京将军兼管兵刑两部及奉天事务。(2)在地方州县官员选用上,破除满汉界限,量才录用,把办理地方案件之权归于州县,不再与城守尉等旗官会办,削减了八旗组织对地方的行政管辖权。它是东北地区行政由军事统治向民政管理转换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