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及其机构的调整。
(1)改变领导体制。抗战前、军事委员会除委员长外,设立副委员长和常务委员。抗战开始后,军事委员会取消了副委员长和常务委员,只设委员长一人,由陆海空军大元帅兼任,行使“统率陆海空军”职权。(2)进一步扩大编制。平时直属国民政府的军事机构移归军事委员会管辖,行政院的军政部、海军部也归其兼领,另外还添设政治部、战地党政委员会等机构。(3)进一步加重职权。抗战开始后,军事委员会不仅是最高军事机关,而且是统辖全国军民作战的大本营。另外通过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还控制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人事安排和调动。可见,军事委员会在抗战期间也发展成为国民政府中地位最高、权势最重的机关,它名义上直属国民政府,但实际权力远在国民政府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