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清政府制定了哪些报刊法规?这些法规的制定有何影响?
1906年7月,清廷颁布了《大清印刷物专律》,对报刊的注册、审批、处罚等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同年,巡警部颁布了《报章应守规则》,作为前一法律的补充。1908年1月,清廷正式颁布《大清报律》,对报刊的注册、审查、内容等都作了全面的限制规定。这些报刊法规的颁布极大地限制与扼杀了新闻出版自由,这些法规的苛刻引起了全国上下报业的一片反对,是逆民主、自由潮流而动的封建逆流,充分暴露了清王朝的专制本性和对新闻自由极为仇视的嘴脸。从其法规内容的苛刻来看,清王朝气数已尽,这些报律只不过是苟延残喘,到辛亥革命后,随着国民政府的建立,这些法律自动失去了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