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新闻事业是精神武器,对社会公众具有劝服功能,不起强制作用的特性?
新闻事业对社会的作用是重大的,但它终究是意识形态的一部分,是一种思想力量,一种精神武器。政治上层建筑中的国家机器,则是一种政治机构,一种物质力量。新闻事业向社会提供的只能是一般性的社会信息,不是国家机构向公众发布的行政命令,对接受者没有指令性和强制性。新闻事业作为一种社会部门,有其职业范围的职权。新闻事业的职能权力,一是及时公开地报道和评价新闻事实,二是通过新闻报道对政府和社会进行舆论监督。跨越这个职权界限任意夸大新闻事业的职能,必将走向权力的越位和滥用。舆论的力量是巨大的,但舆论并非政府决策。新闻事业能够表达舆论和引导舆论,进而影响政府的决策。但新闻传播不能直接介入政府的决策程序,新闻机构不能越俎代庖,代替行政部门直接处理社会问题。即便是在引导舆论的过程中,新闻传媒和传播者也要以平等的态度,采用劝服的方式,影响和改变受众的态度,而不能居高临下,用命令和教训的口吻对公众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