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身份权与人格权的区别。
身份权与人格权同属人身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实现自己的独立人格必须具备的权利。身份权是指公民因具有某种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二者之间有较大的区别:(1)性质不同。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独立人格所必须享有的民事权利,这种权利为民事主体所固有且人人平等;身份权则因人而异,若主体没有特定身份,就不能享有该种权利。(2)内容不同。人格权强调的是特定人格利益,如健康;而身份权则强调特定的身份利益,如荣誉。(3)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人格权因民事主体的出生或成立而取得,不需要实施设权行为,并可伴随民事主体人格存续的全过程,如生命健康权;身份权的取得往往需要特定条件,而且权利的存在、延续也要求主体具有特定的身份,如配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