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多式联运经纪人
是国际多式联运的当事人,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他具有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双重身份。在多式联运方式下,根据合同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始终是货物运输的总代理人,对货物负有全程运输的责任,他的责任范围主要有统一责任制、分段责任制及修正统一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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