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FOB贸易合同,货物在装船后,卖方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买方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仓至仓条款一切险”,但货物在卖方仓库运往码头途中,因意外导致部分货物损失,卖方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公司如何处理?
仓至仓条款: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开始运输时生效。一切险的承保责任有: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或外来风险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推定全损、部分损失。FOB合同下,货物在装运港上船之前的一切责任、费用、风险由卖方承担。在本题中,卖方与保险公司没有合同关系,所以卖方不具备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条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