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行政处罚的原则。

欢迎免费使用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提升学历,成考自考报名,论文代写、论文查重请加客服微信skr-web

论述行政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的原则指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行政管理实践,行政处罚的原则为:(1)处罚法定原则。它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指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该原则的内容包含:①实施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政主体。《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②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即实施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③行政处罚的程序须符合法律规定。(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指行政处罚不仅是制裁行政违法行为的手段,而且也是教育人们遵守法律的一种方式。教育必须以处罚为后盾,不能以教育代替处罚,对违法行为人给予处罚的同时予以鞭策教育,二者不可偏废,从而达到制止、预防违法的目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觉守法。(3)公正、公开原则。公正就是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公正原则是处罚法定原则的必要补充,指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不仅要求形式合法,是在自由裁量的法定幅度内合理实施,而且要求内容合法、适当。公开就是处罚程序要公开,要有相对人的参与和了解。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必须做到:①实施处罚的动机符合行政目的;②处罚决定要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③处罚的轻重程度应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④行政处罚行为还必须合乎理性,不能违背社会公德。《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一系列保证行政处罚公开的制度:表明身份制度;告知制度;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等。(4)处罚救济原则(或称权益保障原则)。该原则又称法律救济原则或无救济无处罚原则。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保证相对人取得救济途径,否则,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它是保证行政处罚合法、公正适用的事后补救措施。广义的行政救济除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外,还包括请求行政机关改正错误、声明异议、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以及申诉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5)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违法者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处罚。正确理解本原则应注意:①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若违反了两个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罚款外,可以给予两次非同类的处罚。②对同一违法行为,若法律、法规规定可并处的,作出并处决定时,则不违背该原则。③违法行为严重,已构成犯罪的,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当然适用。(6)过罚相当原则。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时所科处的罚种、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过错程度相适应,不能轻过重罚,亦不能重过轻罚。该原则要求在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访客
邮箱
网址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文案
  • 自动写小说
  • 马上扫码让Ai帮你完成工作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论文
  • 自动写软件
  • 我不是人,但是我比人更聪明,我是强大的Ai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