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主要在于:(1)依据方面的特征与区别。虽然二者都必须依法进行,但严格程度不同。行政授权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明文授权规定作为依据,而行政委托中除某些行政事项的委托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外,有一些行政委托的事项,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精神、原则或目的,便可实行行政委托。(2)方式不同。行政授权一般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或由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行政机关授权。行政委托以委托决定(多以“委托书”等书面形式)来进行,有关事项均在委托决定中予以明确。(3)法律后果不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被授予的职权,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接受行政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而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被委托的职权,由此产生的后果也由委托机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