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主要体现在:(1)对象不同。行政确认的对象可以是合法行为或事实,也可以是违法行为和事实;可以是有争议的事项,也可以是没有争议的事项。行政裁决的对象必须是相对人提起的有争议的事实。行政处罚的对象则严格限定于行政违法行为。(2)内容不同。行政确认的内容是确认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行政裁决的内容是解决当事人的争议;行政处罚的内容是对相对人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法律制裁。(3)法律效果不同。行政确认不创设权利,不增加义务,对相对人不直接产生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者除外);行政裁决和行政处罚则可以直接涉及甚至设定、增减、免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必须接受和履行行政裁决和行政处罚确定的内容,否则,会由此产生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