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1)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无须相对人的请求而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如行政监督检查、征收税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行政行为大部分是行政主体依职权进行的。(2)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有相对人的申请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此时,相对人的申请是行政行为开始的先行程序和必要条件,非经相对人的请求,行政机关不能主动作出行政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颁发排污许可证等行政许可的行为。实践中往往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行为。(3)依职权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均可能发生不作为的违法,在依职权行为的场合,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漠不关心,不当延误;在依申请行为的场合,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的申请在法定期间内不予答复,均可成为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