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条约的适用。
条约的适用是指有效成立的条约的实施 (1)条约适用的时间范围。条约一般自生效之日起开始适用,不溯及既往,除非条约另有规定。 (2)条约适用的空间范围。原则上适用于当事国的全部领土,在例外情况下,国家也可能限制条约适用的领土范围,在条约中订人”领土条款",规定条约不适用于当事国的有关地区。 (3)条约的冲突 ①条约本身有明文规定其同其他国际条约之关系,遵从条约的规定。 ②如果前后所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相同,一般适用“后法优于前法"原则。③当先后所订约的当事国不完全相同时,在同为先后两个条约的当事国之间,适用后订条约; 在同为两条约的当事国与仅为其中一个条约的当事国之间,适用两国均为当事国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