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程序有几种启动方式?
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人民检察院的申请启动,另一种是人民法院的自行启动。人民检察院申请启动强制医疗程序,可以依据公安机关提交的强制医疗意见书,也可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自行启动。经过审查公安机关提交的强制医疗意见书,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条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经鉴定系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有权自行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告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经鉴定,被告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应当启动强制医疗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二审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依照强制医疗程序对案件作出处理,也可以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