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在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过程中应当采取的两种特殊形式的证明方法。

欢迎免费使用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提升学历,成考自考报名,论文代写、论文查重请加客服微信skr-web

简述在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过程中应当采取的两种特殊形式的证明方法。

(1)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作证。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作证,是指当证据合法性出现疑问时,由法庭传唤被指控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手段的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了解相关事实的人员,亲自出庭就证据合法性提供证言。(2)取证过程合法的说明材料。向法庭提交取证过程合法的说明材料,是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一种证明方式。此种证明方式与其他证明方式相比,证明力较弱。这种说明材料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取证过程合法的根据,而必须有其他证据印证。人民法院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后,应当将调查结论告知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访客
邮箱
网址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文案
  • 自动写小说
  • 马上扫码让Ai帮你完成工作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论文
  • 自动写软件
  • 我不是人,但是我比人更聪明,我是强大的Ai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