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
人身关系,又称人身非财产关系,是指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地位平等。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2)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人身关系与人身不可分离,离开了人身就不会发生人身关系。人身关系体现的是精神上的利益,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3)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民法只调整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的人身关系。数分
简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
人身关系,又称人身非财产关系,是指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地位平等。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2)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人身关系与人身不可分离,离开了人身就不会发生人身关系。人身关系体现的是精神上的利益,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3)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民法只调整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的人身关系。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