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保证期间的规定。
(1)在一般保证中,如果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按照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2)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按照其约定;如果未约定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3)约定不明确。《担保法》司法解释认为这种情况属于“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届满之日开始起2年。(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简述保证期间的规定。
(1)在一般保证中,如果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按照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2)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按照其约定;如果未约定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3)约定不明确。《担保法》司法解释认为这种情况属于“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届满之日开始起2年。(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