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债务随资产转移”的司法规则。

欢迎免费使用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提升学历,成考自考报名,论文代写、论文查重请加客服微信skr-web

简述“债务随资产转移”的司法规则。

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底发布了《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突破了法人独立责任的基本法理,确立了“债务随资产转移”的司法规则。按照这一规则,如果借款人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将债务留在原企业,从而导致原企业无法清偿债务的,属于恶意逃债行为。此时,虽然借款人本身依然存在,但是贷款人可以以新设公司和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新设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随资产转移”的司法规则可以适用于借款人以对外投资、联营、合资经营的名义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正通过审判实务逐步明确“恶意逃债”的范围。

访客
邮箱
网址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文案
  • 自动写小说
  • 马上扫码让Ai帮你完成工作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论文
  • 自动写软件
  • 我不是人,但是我比人更聪明,我是强大的Ai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