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社会关于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际”的认定标准。
答:(1)以单一的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连结因素,当事人中至少一方的住所或惯常居所不在内国的,则为国际仲裁。
(2)以国籍作为划分标准。即当事人中至少一方国籍是非内国国籍的,则为国际仲裁。
(3)以国籍、住所、合同履行地、仲裁地点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多种连结因素作为界定标准,只要上述连结因素中的几个或一个不在内国的,都是国际仲裁。P301
简述国际社会关于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际”的认定标准。
答:(1)以单一的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连结因素,当事人中至少一方的住所或惯常居所不在内国的,则为国际仲裁。
(2)以国籍作为划分标准。即当事人中至少一方国籍是非内国国籍的,则为国际仲裁。
(3)以国籍、住所、合同履行地、仲裁地点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多种连结因素作为界定标准,只要上述连结因素中的几个或一个不在内国的,都是国际仲裁。P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