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国际列车从中国出发,途径A国B国,目的地为C国。列车行驶至A国期间,A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因为琐事发生争执,甲失手并将乙推翻在地此时,列车驶入B国,乙因为推搡行为突发心脏病去世。其后,乙的家属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甲。问:(1)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本案中如何认定侵权行为地?为什么?(2)中国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为什么?
(1)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 结果发生地。 本案中,A国为侵权行为实施地,B国为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因此两地均可被认定为侵权行为地。 (2)中国法院应适用A国法律或者B国法律。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本案中,侵权行为双方当事人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侵权行为发生后又没有协议选择法律,因此应该选择侵权行为地法律。 本案中A国和B国均为侵权行为地,因此中国法院可以选择适用A国法或者B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