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伊斯兰教对伊斯兰法的影响。
伊斯兰教既是穆罕默德统一阿拉伯半岛、建立阿拉伯国家的重要工具,也是伊斯兰法的基础和支柱。(1)伊斯兰法没有独立的表现形式,《古兰经》和各种圣训集首先是作为宗教经典而存在,然后才被确认为法律渊源的。(2)法律规范与宗教规范、伦理规范浑然一体,没有明确界限。法律并非任何世俗政权的创造物,而是安拉对穆斯林世界所下的命令,是安拉对穆斯林的宗教和世俗生活的完美安排。早期穆罕默德所作的大部分规定与其说是法律规范,还不如说是对教义的补充;后来伊斯兰法中的大部分内容也都是对伊斯兰教义的制度化。违反宗教义务往往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叛教本身就是最严重的犯罪;与此同时,对许多犯罪行为的惩罚却以诅咒谴责的宗教方式出现。就是哈里发政府的行政命令和各地习惯及外来法律,也必须经过伊斯兰化,而后才能成为伊斯兰法的渊源。(3)伊斯兰法学也是建立在宗教学基础上的学问,法学家们首先是各教派的教义学家,他们用以创制法律的依据必须是《古兰经》和圣训,而其结论绝不能偏离经训的基本精神。伊斯兰法是伊斯兰学说的缩影,是伊斯兰生活方式的最典型体现,是伊斯兰法教本身的精髓和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