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证据的写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1)证据要尽可能写得明确、具体,同时写明证据来源,即证据是由控辩双方的哪一方提供的。
(2)证据的写法,应当因案而异。案情简单或者控辩双方没有异议的,可以集中表述;案情复杂或者控辩双方有异议的,应当进行分析、认证;一人犯数罪或者共同犯罪案件,还可以分项或者逐人逐罪叙述证据,或者对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3)对控辩双方没有争议的证据,在控辩主张中可不予叙述,而只在“经审理查明”的证据部分具体表述,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4)控辩双方没有争议,并且经法庭审理查证属实的同种数罪,事实和证据部分可以按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对象等归纳表述。P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