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礼为本,政教为用”
《唐律疏议》总结了历代关于德刑关系的理论,强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集中系统的体现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集中系统的体现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中的德主刑辅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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