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鲍敬言的“无君论”思想。
鲍敬言是我国思想上第一个明确提出无君、无政府主张的思想家。其法律观的内容特点是:(1)否定“君权神授”论,提出暴力征服说。他认为,君权的产生,国家法制的出现是暴力和征服的结果,与“苍天”无关。(2)否定君主设刑是“兴利除害”,批判君主“屠割天下”的罪恶。他指出,社会上的祸乱“皆有君之所致也”,社会犯罪、人民起义的根源在于君主制度,在于无道君主的统治。(3)建立“无君无臣”的理想社会,废弃任何国家和法制。鲍敬言的无君论,否定神权政权观,揭露封建君主专制、封建国家和法制的罪恶,同情人民的疾苦和反抗,在政治法律思想史上写下了富有特色的杰出篇章。但其无君论只能是一种主观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