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任务。
学前教育立法是教育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对学前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工作。一个国家学前教育立法的状况和学前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国学前教育发展的水平。我国的学前教育立法工作在最近的十多年中有了很快的发展,一些有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学前教育法规相继颁布,学前教育的立法走上了正常的发展轨道。但由于我国的学前教育立法起步较晚,加上一些因素的干扰,学前教育的法规还不健全,学前教育的立法工作还面临许多任务。(1)应建立一个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的、能充分满足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学前教育立法制度。我国是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国家的各项事业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国家对学前教育有明确的原则和目标,国家对学前教育的发展和管理有宏观的和统一的要求。这种要求已通过一些学前教育法规加以明确。我国又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国家,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学前教育的发展和管理不能一刀切,应从实际出发,既体现国家和中央政府的权威,又注意不同发展地区的学前教育现实,发挥地方政府在学前教育立法方面的作用,使地方的立法功能起到现实的作用,为学前教育服务。采取灵活多样的立法机制,使各种学前教育法规真正起到促进事业发展的作用。(2)进一步完善我国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目前还不完善。目前,学前教育领域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只是行政法规,还缺乏学前教育的法律。有必要从学前教育发展的现实出发,从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加以考虑,制定更加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学前教育法》,填补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法律空白,真正体现学前教育的社会地位和重要性。此外,涉及学前教育不同层面的法规还应加以充实和完善。如有关学前教育机构的课程、环境、家长工作、经费、设备等方面的法规还有待充实和完善。地方性学前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加强地方政府学前教育立法的功能,充实微观的学前教育法规及其他具有法规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使我国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与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相适应。(3)加强对各级、各类法律、法规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之间的协调。随着学前教育立法工作的深人,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将不断丰富和充实。由于我国行政机构的层级很多,各地学前教育发展的状况也各不相同,学前教育法律、法规的性质也多种多样,这样容易造成各层次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的不一致和不协调。如何在坚持学前教育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是学前教育立法工作中一个重要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