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高等教育办学体制。
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有两重涵义:其一是指如何从机构设置、制度体系等方面充分调动各个部门的社会资源兴办高等学校、发展高等教育。即由谁兴办高等学校、发展高等教育。其二是指高等学校如何实行对外开放,从体制上实现高等教育同科研、生产的结合。即怎样办高等学校,发展高等教育。因此,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既反映了高等教育的资源分布状况,同时也体现了社会的经济、政治等对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部门办学、国家办学、地方办学是相互脱节的,排斥社会力量办学,因而造成高等教育办学资源的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单纯依靠部门办学或国家办学,就会导致高等教育资源不足,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对高等教育大规模发展的需求。根据计划办学的模式也无法适应市场灵活多样的需要。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使得社会办学成为高等教育办学新兴的而且颇具潜力的发展模式。现代高等教育在办学过程中,既需要国家、地方力量的支持,亦离不开各部门和各种社会力量的支持。现代社会赋予高等学校多种使命,仅仅依靠某一种力量是难以支撑高等学校持续有效地发展的。在另一方面,实践也证明,只有实现高等教育、科研、生产的结合,才能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学校办教育、企业搞生产、研究单位搞科研那种各自为战的封闭割据,把理论研究、科学实验、生产应用、人才培养紧密地结合起来,使高等学校新的科学思想和发明创造迅速应用于社会生产部门,形成现实的社会生产力,有效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度体系及联系方式,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