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税法的体系。
税法的体系是指各类税法规范所构成的协调、统一的整体。其结构与分类同税法的调整对象直接相关。由于税法所调整的税收关系包括税收体制关系和税收征纳关系,因此,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也就可以分为两类,即税收体制法和税收征纳法。同时,税收征纳法又可进一步分为税收征纳实体法和税收征纳程序法。其中,税收征纳实体法依其所涉及的税种的不同,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商品税法、所得税法和财产税法,它们在整个税法体系中都占有重要地位,是需要适时变动,以保障宏观调控的有效实施的部分。在税法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中,税收体制法是规定税收权力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在税法体系中居于基础和主导地位。税收征纳实体法居于主体地位,税收征纳程序法居于保障地位。各个组成部分都是税法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