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垄断优势理论的内涵。
20世纪60年代初,海默利用产业组织理论解释美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决定因素。产业组织理论认为,从事多国经营的企业拥有独到的特点。他认为,东道国的当地企业(民族企业)与跨国经营企业相比,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1)民族企业更能适应本国政治、经济、法律、文化诸因素所组成的投资环境;(2)民族企业常能得到本国政府的优惠和保护;(3)民族企业不必担负跨国经营企业所无法逃避的各种费用和风险,如直接投资的各种开支、汇率波动的风险等。因而,一家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以与东道国当地企业竞争。(1)企业必须拥有竞争优势,以抵消在与当地企业竞争中的不利因素;(2)不完全市场的存在,使企业拥有和保持这些优势。随后,金德尔伯格将不完全市场或不完全竞争市场作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