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估企业以机器设备向B公司直接投资,投资额占B公司资本总额的20%,双方协议联营10年,联营期满B公司将机器设备折余价值20万元返还投资方。评估时双方联营已有5年,前5年B公司的税后利润保持在50万元水平,投资企业按其在B公司的投资额分享收益,评估人员认定B公司未来的收益水平不会有较大变化,折现率设定为12%。
试评估被评估企业的直接投资。
被评估企业以机器设备向B公司直接投资,投资额占B公司资本总额的20%,双方协议联营10年,联营期满B公司将机器设备折余价值20万元返还投资方。评估时双方联营已有5年,前5年B公司的税后利润保持在50万元水平,投资企业按其在B公司的投资额分享收益,评估人员认定B公司未来的收益水平不会有较大变化,折现率设定为12%。
试评估被评估企业的直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