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优先股与普通股的区别。
(1)普通股 普通股的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其股息、红利收益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紧密相关,在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良好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丰厚的收益。普通股的股东还具有优先认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新的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按其原来的持股比例认购新股,以保持对公司所有权的现有比例。 (2)优先股 优先股股东具有两种优先权:一是优先分配权,即在公司分配股息时,优先股的股东分配在先;二是优先求偿权,即在公司破产清算,分配剩余资产时,优先股的股东清偿在先。但优先股的股东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其股息也是固定的,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无关。优先股的风险小于普通股,预期收益率也低于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