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张勇在审计美丰公司收入业务时,发现该公司与裕华公司签订了来料加工合 同。合同中规定,加工费8000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剩余材料留归该公司。审查美丰公司银行存款收款凭证时,收款凭证上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其他应付款 8000 后又发现加工多余的材料100千克,合同标价为每千克15元,被加工车间出售,共得1500元收入,并将此收入作为加工人员奖金分掉。 要求:指出美丰公司在处理上述来料加工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并编制调整分录。(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7%)
存在问题:少记收入、少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调整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 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 6837.6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62.39 借:其他应收款 1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 1282.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