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审计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从外地购入原材料一批,已取得增值税发票,发 票上注明的材料重量为5000千克,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此外,采购这批材料发生了运杂费2000元,财会部门根据相关的原始凭证将价税款合计记入“材料采购”账户,将运杂费计入管理费用。材料入库后,仓库转来入库验收单,发现材料短缺50千克,经查明是运输中的合理损耗。上述资料反映了被审计单位在材料采购中存在哪些问题?对错误会计处理编制调整分录。
存在问题:增值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应计入“材料采购”账户;运杂费不应计入管理费用,计入“材料采购”账户。调整分录:借:原材料(或存货) 2000 贷:管理费用 2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 贷:原材料(或存货) 3400财会人员不应该在未取得验收入库单之前记账,容易造成账目混乱。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导致的短缺,不影响库存材料总额,会影响材料明细账的入库材料的数量和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