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咨询的具体要求。
(1)形成良好的咨询文化。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形成一种良好的咨询氛围,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咨询。(2)合理确定咨询事项,适当确定被咨询者。项目组应当考虑就重大的技术、职业道德及其他事项,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在适当情况下向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具备适当知识、资历和经验的其他专业人士咨询,并适当记录和执行咨询形成的结论。(3)充分提供相关事实。项目组在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时,应当提供所有相关事实,以使其能够对咨询的事项提出有见地的意见。(4)考虑利用外部咨询。(5)完整记录咨询情况并得到认可。咨询形成的记录应当完整、详细,包括寻求咨询的事项和咨询的结果,包括作出的决策、决策依据及决策的执行情况。项目组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向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所形成的记录应当经被咨询者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