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所得税费用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所得税费用明细表、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表、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表,核对与明细账合计数、总账及报表数是否相符。(2)根据审计结果和税法规定,核实当期的纳税调整事项,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3)根据期末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的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应有余额,并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倒轧出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4)将当期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与利润表上的“所得税”项目金额相核对。(5)确定所得税费用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