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答: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为: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分为等额股份;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不发行股票;公司的股份转让有严格的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的股东人数有上限(目前为50人);股东以其出资比例承担义务,享受权利;公司的会计信息不要求公开,但应当依照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经批准,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票可以交易;股东人数不得少于规定的数目,但无上限;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承担义务,享受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P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