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出口公司就钢材出口对外发盘,每公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浦,现外商要求将我方价格改为CIF伦敦。
问:
(1)我出口公司对外价格应增加还是减少?
(2)如果最后按CIF伦敦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何不同?
(1)增加。因为以CIF价格成交时,我方需要负担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
(2)当最后我方以CIF术语成交时,卖方不但增加了订立运输合同和办理保险手续责任,而且还增加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赞这两项费用的负担。但不论以FOB还是CIF术语成交,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都以装运港的船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