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的相关规定。
按照《公约》的规定,当买卖合同项下的 货物需要运送给买方,而双方当事人又没有采用 某些贸易术语或以其他方法来确定风险移转时 :ini时,风险移转的时间须视卖方有无义务在某一 特定地点交货而定。如果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 特定地点交货,则自卖方按照买卖合同把货物交 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买方时起,货物的风险即移 转于买方;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 物交给承运人,则在货物于该特定地点交给承运 人以前,货物的风险仍由卖方承担。《公约》还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出售的货物,其 风险从订立买卖合同时起就移转于买方,但如卖 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货物遭到灭失或损害, 而又不把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此项灭失或损害 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除上述情况外,货物的风 险应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移转给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