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阿根延A商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1) 阿根廷A商的做法不合理。(2分)(2) 因为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要看发盘人如何表态。 (2分)只要发盘人毫不迟延地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认为该项逾期的接受可以有效,愿意承受逾期 接受的约束合同仍可于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订立。(2分)(3) 本案例中,阿根廷A商6月8日的接受虽属逾期接受,但宁波C公司当日立即电告对方其接受仍然有 效,(2分)所以,合同于6月8日阿根廷A商的接受通知送达宁波C公司时生效,阿根廷A商以逾期 接受无效为由而不承认合同生效的做法是不合理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