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采用FOB术语时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1)卖方义务主要有: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装运港按照习惯方式将合同指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②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③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至船上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④负责提供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的方式,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2)买方义务主要有:①负责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②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③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④接受卖方提供的与合同相符的单据,接受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