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定期租船的特点。
(1)船舶所有人负责配备船员,并负担其所有支出。(2)承租人在船舶营运上拥有对船长和船员的指挥权,否则有权要求船东予以更换。(3)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并负担船舶营运中的可变费用,包括燃料费、港口使用费、引水费、货物装卸费、运河通行费、租船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等。(4)船东负担船舶营运的固定费用,包括船舶资本的有关费用、船用物料费、船舶保险费、船舶维修保养费等。(5)船舶租赁以整船出租,租金按船舶的载重吨、租期以及商定的租金率计收。(6)租约中约定有关交船、还船以及停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