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编制指数体系需要注意的问题。
编制指数体系应以编制综合指数的一般原理为依据。由于在编制综合指数时,同度量因素可以固定在基期或报告期,所以可编制不同的指数体系。但无论编制哪一种指数体系,有一个条件是必须遵守的,那就是各个因素对现象影响的总和应该等于现象实际发生的变动。为了保证这个条件的实现,应当遵守的原则是:同一个指数体系中的两个因素指数的同度量因素要分别固定在不同时期。例如,将销售量指数的同度量因素固定在基期,价格指数的同度量因素就要固定在报告期。
简述编制指数体系需要注意的问题。
编制指数体系应以编制综合指数的一般原理为依据。由于在编制综合指数时,同度量因素可以固定在基期或报告期,所以可编制不同的指数体系。但无论编制哪一种指数体系,有一个条件是必须遵守的,那就是各个因素对现象影响的总和应该等于现象实际发生的变动。为了保证这个条件的实现,应当遵守的原则是:同一个指数体系中的两个因素指数的同度量因素要分别固定在不同时期。例如,将销售量指数的同度量因素固定在基期,价格指数的同度量因素就要固定在报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