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先进先出法。假设所有发出的存货都是按照最先购买的存货最先发出的原则进行计价。(2)后进先出法。假设所有发出的存货都是按照最后收到的存货最先发出的原则进行计价。(3)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要求对企业持有的所有存货计算平均成本。每当收到新的存货时,就需要重新计算一次平均成本。发出的存货与剩余存货的单位成本相同。(4)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按重置成本对发出材料计价,从而保证了发出存货的价值与市场价格更加一致。但是,对管理层来说比较困难,并且不符合国内税务局的有关规定。(5)高进先出法。高进先出法对当前发出的存货按现在存货的最高价格进行计价。(6)次进先出法。次进先出法按企业将购买的下一批存货的价格设置发生存货的价格。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使存货价值更新最快,但是管理起来非常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