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在2011年6月份成立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中担任财务总监。在2012年1月份召开的董事会上提交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董事会对A先生的工作非常不满意,主要批评的内容是:年底在编制财务报表前没有进行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的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没有报表附注;没有编制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目与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不相符。对此A先生不服气。你认为董事会的批评是否正确?为什么?
我认为董事会的批评是正确的,因为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必须进行财产清查,并对账实不符等问题进行会计处理;会计报表的截止日期应该为12月31日;财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附注和其他需要披露的资料,应该编制报表附注;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主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该编制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目与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应该相符,在当期未进行任何利润分配业务的情况下,资产负债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与利润表中本年累计的净利润的相加数应该等于资产负债表中年末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