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公司投资中心原投资利润率为20%,营业资产为500000元,营业利润为100000元,现借入资金200000元,可获利68000元(不考虑借款利息)。 求:(1)若以投资利润率作为考核指标,投资中心是否愿意投资该项业务。 (2)若以剩余收益作为考核指标,新项目要求的最低收益率为15%,投资中心是否愿意投资该业务。
(1)投资利润率=(68000+100000)÷(200000+500000)x100%=24%。接受该项投资后,投资利润率由原来的20%提高到24%,该项业务投资是可行的。 (2)投资新业务前的剩余收益=100000-500000*15%=25000(元),投资新业务后的剩余收益=(100000+68000)-(500000+200000)=168000-700000 x15%=63000(元)。由以上计算可知,通过投入新项目,可以使投资中心的剩余收益由原来的25000元提高到63000元,所以,投资中心愿意投资该项新业务。